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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年缓刑报告

发表时间:2024-08-15

2024年缓刑报告(收藏五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4年缓刑报告 篇1

县人大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到乡镇、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走访、座谈的方式深入了解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xx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扎实有序;公检法等部门各司其职,衔接配合默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格局初步形成,整个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效比较明显。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90名,在册矫正对象350名,440名矫正对象依法解除矫正。目前,全县共有15个司法所,39名工作人员,10名大学生村官协助工作,422名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社区矫正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健全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平安常山”、“法治常山”建设,为建设文明和谐新常山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党政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将其列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领导为主任,县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建立了由公、检、法、司4个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提出“各方协调、多家统计、集中核对、强化管理”的衔接方式,督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各乡镇成立了以副书记为组长,各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村委会确定村主任、调解主任为矫正工作志愿者。这些组织机构的建立,职责明确,分工落实,保证了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先后相继出台了《常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常山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常山县社区矫正对象处罚办法》等文件,在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矫正解除等环节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制度进行规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司法所在具体负责管理矫正工作中也建立了召开例会、请假报告、学习培训、公益劳动、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定期走访、一人一档等规章制度,注重教育实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健康有序运行。在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和行政村之间建立无缝衔接机制,实现了工作程序规范,各个环节有效链接,使矫正工作管理渠道有效畅通。

3、加强监管,提高矫正质量。各乡镇司法所认真开展日常矫正监管工作,落实各项矫正措施,重点是在抓好日常报到、集中教育、集中公益劳动等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分级处理。根据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经济条件、犯罪原因、个人性格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因人制定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方案,一方案一矫正责任人。同时注意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派出所、司法所和监护人“4+1”矫正体系作用,实行用亲情呼唤、社区感化、友情帮助,切实提高矫正工作实效。通过送温暖、献爱心,着力解决矫正对象工作和生活中困难,有效提高了矫正对象的改选积极性和改造质量。针对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务工的情况,探索开展QQ群联系、集中司法员外出考察等模式,得到了省、市司法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目前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来看,虽然取得了一些经验和可喜的进展,但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一是立法滞后带来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到目前为止我国社区矫正还没有单独立法,相关的法律也很少涉及有这方面的内容,只是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仍是公安机关,工作主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矫正对象对于司法行政机关实行刑法执行职能认同性较差,不服管的倾向性强。司法行政机关遏制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的'措施弱,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的处罚必须通过公安机关执行或提请,这种执行主体与执法主体分离的状况,直接削弱了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效果。

二是宣传发动还不够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没有从正面向社会作广泛的宣传和发动,社会影响力和认同感不够高,没有做到真正深入人心,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不少领导、干部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也不理解,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念、内容、目的、意义和作用知之甚少。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群众反映出一种对矫正对象的敌视态度,表现出过度的忧虑、恐惧,使矫正对象生活和就业存在较大阻力,也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三是组织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社区矫正组织不健全,社区矫正层面单一,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部分乡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调动随意化、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基层司法所承担任务多,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司法协理员专职人员少,大部分不是法律专业或刑法执行专业毕业,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机会较少。社区矫正工作者素质能力参差不齐,整体专业化程度不高,影响监管效果。

四是经费保障还不够有力。据了解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县财政没有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足额拨付30%配套经费,装备建设更难落实,只能依靠省财政拨款经费保证办公设施的添置、培训等日常开支。这些经费对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治疗等现代矫正手段显得捉襟见肘,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五是监督管理效果有待提升。现行矫正制度包括了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学习培训、公益劳动、请销假制度等,但由于场地、经费、人力资源严重缺乏,加之交叉感染的顾虑,集中学习培训工作基本上没有展开,公益劳动的时间和效果也得不到有力保障,社区矫正的主要工作形式表现为报到、谈话及走访,社区矫正工作仅流于监控,无法实现较高水平的教育和矫正。

2024年缓刑报告 篇2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经中央批准,我国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1万多人,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社区矫正事业的蓬勃发展呼唤法律的支撑。2009年刑法修正案(八)、2009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社区矫正在刑罚执行中的法律地位。2012年3月1日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目前为止我国该领域唯一一部司法解释性质的专门法律规范。这一改革成果,促进了监禁刑执行和非监禁刑执行协调统一的新型刑罚执行体系的建立。目前,由司法部承担起草的《社区矫正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已经提请国务院审议,我们期待这部法律早日出台。

在立法形式上,送审稿更加注重体例结构的技术性和完整性,相对实施办法不分章节流水账似的立法体例不同,全文六十三条共分六章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几项重要制度,条文的排列和表述更加科学规范,具体规定更加全面细腻。除矫正工作流程、分类管理和公检法各部门如何配合方面规定得仍然比较原则以外,基本实现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规范的全覆盖。在内容上,比照现行的实施办法,这部草案有以下几个突出要点。

一、送审稿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的具体职责和执法队伍的组成及责任,赋予矫正机构部分执法人员人民警察身份。

与实施办法里呈现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职责散乱分布于各条文中的情况不同,送审稿明确罗列了其八项职责,更加体现了立法的逻辑性和科学性。规定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由人民警察和其他执法人员共同组成,特别强调人民警察组织执行刑罚。社区矫正部分执法人员亟需配备警察身份的问题,一直困扰实务界多时,这关乎执法人员的执法权威和矫正效果,本次立法就是侧面回答了执法人员的警察身份问题。但该法对社区矫正警察的法律地位和职权的规定相对还比较原则,缺乏更加细致的规范。

二、送审稿对社区服刑人员增加了“缩短考验期”和“不计入刑期”的司法奖惩方式,加大了刑罚执行力度。

赋予社区矫正机构提请假释的.权力,扩大了矫正机构的执法权限。除实施办法规定的减刑外,对受到两次以上表扬或有立功表现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增加了缩短考验期的司法奖励。对于管制犯脱管期间和暂予监外执行犯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行为期间,不计入刑期,进一步增强司法惩罚的力度。这种奖惩分明的制度,极大提升社区矫正的执法权能,有利于提高矫正工作效果。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犯可以申请假释的权力,一直归于监狱机关,送审稿突破这一拘囿,将社区矫正机构的权限扩充于此,有利于增强矫正机构对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的威慑力和感召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送审稿增设集中管理、强制带离等方式,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在矫监管。

对于提请收监的、需要心理干预和有再犯罪或妨害公共秩序危险的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管理,是送审稿监管制度的一大突破。虽然其法律合理性还有待商榷,但客观上无疑是一种提升监管效果的刚性措施。对违反禁止令的服刑人员实施制止和强制带离,也是监管的一项新举措。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实务界一直抱怨的矫正执法手段软、功能弱的制度缺失,极大地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的力度和强度。

四、送审稿增加了对公安部门的职责要求,以保证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的衔接“进口”更顺畅。

社区矫正试行阶段,就存在着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进口”不畅,收监阶段特别是追逃工作中公安机关配合不紧密的问题,一直存在安全隐患。而实施办法中也一味规定社区矫正机构的义务,没有明确此阶段公安机关的职责。送审稿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决定收监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将其羁押,如果其在逃,由公安机关负责追捕,社区矫正机构协助。这就很好地解决上述困扰实务界的问题,用公安机关的积极参与保证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降低了工作风险。

五、送审稿特别增加了对服刑人员行使合法权利的保障。

总则单设一条规定服刑人员权益保障,第四十四条特别规定在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服刑人员的政治权利可以正当行使,同时注重发挥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用,体现了我国人权理念的进步,是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立法原则的进一步落实。

2024年缓刑报告 篇3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队伍建设

根据街道、社区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有矫正人员的社区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不断加强和完善“街道、社区”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完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帮教监管机制。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吸收热心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每个矫正服刑人员都有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管人组成的帮教小组。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1、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街道矫正办在每月及重大节日和社区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服刑人员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

3、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账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服刑人员的个人档案,及时将矫正服刑人员每月学习情况、请销假事项等输入矫正监管系统,并实时更新。

三、加强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1、强化对重点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每个工作日必须进行定位,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严格控制服刑人员再犯罪。

2、严格落实电话汇报、书面汇报、集体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等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3、对重点对象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由社区民警、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分类挂钩,加强部门、人员配合联动,掌握此类矫正服刑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再犯新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4、做好适用非监禁刑判前的社会调查,严格审查被评估人员和取保人的资格,接收委托调查情况适用前调查评估率达到100%。

5、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不于1次,社区矫正人员期满后要及时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2024年缓刑报告 篇4

一、实习时间

XXXX年12月9日至XXXX年2月9日

二、实习地点

xx市xx开发区人民法院

三、实习目的

这次实习的主要目的是熟悉法院的办事机构、工作流程、案件审结过程以及写一些基本的开庭通告、传票等。近距离的接触法院的一线工作,通过阅读和整理卷宗、旁听庭审,以获得大量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经验。通过在刑庭的实习,熟悉刑事诉讼程序及相关的组织、准备工作。掌握有关的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和技巧,巩固在校学习的内容和实体法的知识体系。感受认定事实对于案件审理的重要性。在法院实习的`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实习,对未来的专研方向或者职业方向要有比较清晰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并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能对即将面临的就业有一定的帮助和引导。

四、实习单位介绍

xx市人大于XXXX年2月22日审议决定,批准设立xxxx开发区人民法院。XXXX年5月28日,xxxx开发区法院正式揭牌。2008年5月,新审判办公大楼建成。xxxx开发区法院座落于xx市洪山区南湖大道216号。新审判办公大楼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庭审标准建设,楼高8层,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整个院区占地面积23.93亩。审判用公共区域面积大于行政办公区域面积,建筑设计注重以人为本,突出庄重、实用、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庭和立案大厅设立了当事人、控辩双方、原被告休息区、吸烟室、材料复印室等多间接待室;办公区域着眼于“一厅一庭五室”建设格局,设置了法庭光纤、光缆、同声翻译、视频会议系统、当事人通道和法官通道。审判公共区域和行政办公区域全部实现了网络化、数字化和信息化。6月19日,区法院迁址新审判办公大楼办公。2该院下设6个审判机构和2个职能部门,分别是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庭、办公室、政治处,现有干警43人,其中法官30人,法律硕士13人,大学本科29人。

xxxx开发区法院属一级独立审判组织,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为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开发区法院的法官和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廉洁自律和法院基础建设,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五、实习内容

为了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我于XXXX年12月份到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在法院实习涉及的法律面宽,实践性强;而且,大学生到人民法院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内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课外的新知识,于是在学校给以我这次珍贵的实习机会后,我抱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来到了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

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刑庭实习的这段时间里,最初就是根据审判员和书记员的指导,从刚开始最简单的帮忙拿一些打印好的案件相关材料,到查阅卷宗、打印卷皮,然后熟悉后开始整理、装订、归档卷宗。在时间中也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开庭通知、送达回证、传票等简单的书写格式。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有时也会协助书记员校正判决书,从中更是明白了司法专用措辞的重要性。在旁听庭审过程中,知道了如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明白理论与实际密不可分。在实习过程中,更是具体学会了各种打印机和传真机的使用,增长了自己的工作经验。

在此次实习期间,法院刑庭的俞法官和张法官作为主要带领我的老师,都在工作上给予了我很大的`引导和帮助,更是为我提供了不少可以旁听庭审的机会。在其带领下我能够认真自觉的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照法院对我们实习同学的要求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并且认真务实地完成了带领老师和法院其他老师交予的各项工作,得到法院相关老师们的好评。

2024年缓刑报告 篇5

首先感谢校园带给给我这次宝贵的实习机会,让我能身临对我来说一向神圣而陌生的法院,这次实习让我了解到法院内部的工作环境和办案流程,虽然劳累但也充实快乐。再次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对我的支持与鼓励,让我在挫折与无助中一次次的树立了信心。还有法院里和蔼可亲的陈庭长,威严而又幽默的法官们,善良而温柔的书记员姐姐们,谢谢他们这两个月来对我的关心与帮忙。

一、我的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刚上大一的时候就听学长说到大二的时候就要实习了,那时候的我就略带兴奋而又紧张的畅想着。能到那么神圣的法院去实习并且能见到神秘的法官,是件多么美妙的事!而且在中国的教育体制下,每一天应对枯燥的课本学习无味的法条,并不幸福。于是我暗暗的制定了我的实习目的:

1、将课本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的法律实践相结合,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巩固知识,指导学习。

2、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力,独立自主,告别依靠。

3、在实践中培养社会适应潜力和人际交往潜力,学会察言观色,培养领导才能。

(二)实习计划

1、掌握一般的办公技能,还有大部分的电脑技术。

2、不断积累学习,温故知新,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

3、学会整理案件卷宗,查漏补缺理论知识,熟识法律文书的撰写。

4、多与法官接触和沟通,虚心理解指导,从他们那里汲取经验,从而少走弯路。

5、熟悉法律运用程序,尽可能到达熟练决定案件类型。

二、我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资料在刑庭实习的两个月来,我学会了很多实践知识,虽然有时也有无助和迷茫的感觉,但周围总是有很多人过来帮我。这次实习接触最多的是刑法程序方面的资料。以下几个是我经常做的工作。

(一)关于换押

“换押”一词在我的印象中是课本上未曾学过的,第一次听说换

押的时候竟然不明白这两个字要怎样写!但是在之后的实践中,换押手续的打印及操作我已经熟记于心了。

换押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拘留)后关押在看守所里,

(取保候审、监外执行的状况也适用)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法院立案开庭审判之前,需要法院向检察院和被告人带给相应的材料,予以证明法院已将犯罪嫌疑人押至法院,准备开庭审理的一种手续。也能够说是提押犯人审判的一个条件。

以下是换押所需要的材料:

▲普通程序换押需要的材料

○对于被告人:

1、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简化)

2、通知笔录

3、权利义务告知书

4、一证通,又称换押证或提押票(需盖章)

5、起诉书副本1份

6、开庭传票

7、关于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需盖章)

○对于检察院:

1、适用普通程序的推荐书(需盖章)

2、出庭通知书(需盖章)

3、关于以上两份文书的送达回证(需盖章)

▲简易程序换押所需要的材料

给被告人的和普通程序的大体相同,但简易程序的换押材料中不需要有权利义务告知书。给检察院送达的材料也大体与普通程序中的相同,但需要将普通程序中的推荐书改为适用简易程序的决定书。

此外,关于这些材料的送达时间,一般都按照材料上的落款时间进行,而材料上的落款时间则应按照立案的时间填写。在我看来法院的一切工作都在谨慎有序的进行着。

(二)关于宣判

宣判是指案件审判终结且之后,需要告知被告人的判决结果,这时也需要相应的一系列手续材料。

▲对于在押的被告人:

1、判决书每人N+1份

2、宣判笔录(签字并按手印,可多人用一份)

3、法庭审理笔录(每个人签字、每页都要按手印)

4、判决书的送达回证(用送达传票的回证)

▲对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被告人:

每人判决书一份,宣判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和送达回证同在押的被告人相同。

▲本辖区内犯罪嫌疑人执行缓刑送达时签:

1、《黄岛区人民法院社区矫正告知书》(给被告人)

2、《社区矫正书》(给被告人)

3、《配合帮教保证书》(被告人家属签字,留存于法院)

4、《遵纪守法保证书》(被告人签字,留存于法院)

5、《协助监管职责书》(被告人家属签字,留存于法院)▲检察院:

1、判决书三份

2、送达回证(用送开庭通知书的回证)

3、本区缓刑的给检察院监所处一份判决书(送达回证)

▲辩护人:

判决书一份及用于判决书的送达回证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

判决书一份,带送达回证。原告不来拿的,让其代理人来拿,或者邮寄送达。

宣判所需的材料相对于换押而言很简单,只需要整理一份宣判笔录即可。但是宣判的时间仍然是需要注意的,因为在法院,我学到最普遍适用的真理就是:认真、谨慎。

(三)关于执行

执行是指判决书或裁定书生效后,且被告人不上诉的状况下,为了配合执行机关实施执行的活动,法院需要制作相应的手续材料。

▲每一位在押被告人:

1、执行通知书存根一份(留在卷中)

2、给看守所的执行通知书两份(需要盖章)

3、给罪犯的执行通知书一份(需要盖章)

4、执行回执一份(放回卷中)

5、结案登记表两份(盖章,十分注意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备注)

6、起诉书两份

7、判决书三份

注:外地缓刑的只打一份结案登记表、两份执行通知书(一份存卷一份发往当地公安局),附带一份判决书寄往被告人住所地公安局户政科。

执行日期在宣判送达10天后,如果最后一天是周末的,往后推一天,再后一天发执行。

▲被告人刑期已结束:

释放通知书一份,由庭长院长分别签字、盖章。

本区缓刑的打执行时跟实刑执行一样,但是两份结案登记表一份给公安局,一份给司法局。

(四)关于订卷

▲副卷:

1、预备庭笔录(改时间、审判员、被告人、案由等)

2、合议庭笔录(主审法官制作)

3、审理报告:

(1)、犯人资料、违法记录、家庭成员(父、母或妻、子)

(2)、第二部分案件经过和由来

(3)、一般是略的

(4)、控辩双方的意见

(5)、处理意见和理由(将判决书里的“判决如下”改为“处理如下”,将“本院认为”改为“主审人认为”)

4、判决书原本

5、量刑评议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的18种罪行: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毒品犯罪,寻衅滋事罪,*罪,诈骗罪,抢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敲诈*罪,职务侵占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聚众斗殴,*罪,受贿罪,挪用*罪)

6、备考表

7、验卷

注:1、2、3在简易程序卷宗目录中没有,只在普通和简化程序

案件卷宗目录中;审理报告的时间与合议庭笔录时间相同;卷宗目录在排完卷宗资料后编码,打印,页码数目要加上卷皮。

如果取保候审、释放的,把带有领导签字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审批联和《释放通知书》存根联放到量刑评议表后面,一般按时间顺序。

▲正卷:

1、选取应用的卷宗目录,目录能够据卷宗事实更改

2、全部用A4纸大小,小的粘在纸上加进去,大的折上

3、开庭公告、宣判公告要有固定格式,要打印、盖章,时间分别为开庭、宣判前三天

4、订卷的起诉书不能是副本,判决书要带法条

5、按照目录把东西放进去,留下的按顺序往里放

6、编页码,将目录的页码改好,打印目录

注:如果本案是xxx、xxx未成年人犯罪等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做开庭公告。

订卷是个复杂的事情,因为不同案件有不同的材料,所以在订卷的时候排列的顺序也不一样,通常是按照时间顺序来的。目前为止,我只能记住一些比较简单的案件,学无止境,大概就是如此吧。

三、结语

在法院实习的日子里,我随时都能感受到一种紧张的工作氛围,也慢慢学会了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各种案件所存在的问题。此外我也学会了复印、撰写法律文书等校园中不曾接触过的事情。虽然在这个神圣的大楼中,每一天都会忙忙碌碌,但是搞笑、八卦、搞笑的事情也在不断的发生。两个月来我有着巨大的收获,也有对人生、对法律、对未来和社会的各种想法。